焦作市建委下属单位有哪些?
建委是“建设管理委员会”的简称,下属行政处室有:办公室、计划处、勘察设计处(抗震办公室)、施工管理处、城建管理处、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处、经济处、外经处、科技教育处、质量安全处、信息处、人事室、法制室、建材业管理办公室、老干部处。
直属事业单位有:散装水泥办公室、建设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墙改办、世行项目贷款办公室、安全站、质量站、定额站、城乡建设研究所、建交中心、市场监察站、招标办、安居办公室、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供热管理办公室、配套办。
事业单位属招标办和供热管理办很好。
集体土地被村长不经过全民同意就承包给外村人种果村合法吗?
集体土地没有经过村民同意,或者没有通过招标形势,村民们不知情下,村长自作主张。土地承包给外村人种树。这归于不合法行为,***,不能生效。因为土地是国家集体所有权,没有通过村民的表决,一个人不能代表全村村民。
大家好!这个是不合法的,可以用媒体曝光或去乡镇***举报。集体土地要通过村民同意签字才能给承包商签合同。集体土地每个村民都有分,并不是村长或其他干部说了算,这个村长这样做就是不合法的,村民有权阻扰承包商种。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村集体土地只有本集体成员才有承包使用权,集体外成员只能流转!也就是说,集体外成员的土地使用权是村民转让给他的,必须得到村民同意。如果有不愿意流转使用权的村民,他只能流转除去这些(个)村民属权以外的土地部分。
我是河南焦作的一位农民,你的提问我简单回答:首先你在提问题时,把问的问题写清楚,不要再写白字错字了!你的问题就是没经村民同意,村里就承包给外村人种果树了!这个问题,村里应该在承包前,用广告的形势写在纸上,张贴在大队办公明显的地方,或大喇叭广播几遍,规定时间在公开场合招标!在价格同等的情况下,先由本村的村民承包,本村的村民不承包的情况下,再由外村的承包人承包,但是承包金额必须公布,如果承包金下降的话,本村的村民还可以再承包一次了!总之,你们集体的土体不经同意承包给外人,你们可以集体阻止的!但是,决不要动武啊!否则要负法律责任的!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啊!
大家好,我是齐东晏子。这个问题我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首先,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制,也就是说,土地是农村集体的,由农村集体根据国家政策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承包,统一向本村村民发包,不允许承包给非本村集体经济以外的人员使用。也就是说,即使经得全体村民同意,将土地承包给外村人,也是不合法的。这是从维护本村农民利益角度上考虑的。
但是,国家鼓励城市资本或其他资本注入农村,这些资本持有人,可以通过转包的方式,也就是土地流转的方式,在农村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流转的前提是,维护农村承包责任制不变,村集体不得收回农村承包的土地对外承包,只可以引导农民,将土地转包给其他投资人。
也就是说,外村人到另一个村去承包土地,只可以通过转包的方式,给原土地的承包人一定的费用,从而从原土地承包人手中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土地的承包权仍在原承包人手中,并且,这种使用权直接受原承包权的限制,即流转来的使用权,年限不得超过原土地承包期限。
对于农村的土地承包来说,承包方法要经全体村民同意,或者经村民代表研究通过,不是由村长一个人说了算的事情。村长更没有权力把本村的土地承包给本村以外的投资人。而外村的投资人前来流转土地,必须和原土地承包人平等协商,主导权在原土地承包人手中,农村集体只可以当作鉴证人,无权左右原土地承包人是否对外转包土地。
所以,对于本题所涉及的问题,村长没经村民同意,擅自将村集体的土地承包给外村人种果树,这是违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事情,村民完全有资格向上级人民***反映问题,要求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