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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自媒体行业,加拿大自媒体行业现状

  1. 怎么看待网红这类行业?
  2. 许多明星告自媒体侵权你怎么看?

怎么看待网红这类行业

红不红是心理作用,有人就愿意拿着大喇叭告召世界:人世间有我的存在。喊的都带回音儿……。

个人觉得,此类人些许的小心理故障。红不红不吃饭都得饿死,红就能吊炸天呀?天底下就成不下你了?

还是平常心对待一切好

加拿大自媒体行业,加拿大自媒体行业现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网络主播属于现代快节奏生活一个休闲节目快速走红。就在于一种双方的可沟通性。可以互动。让平民与艺人可以直接交流。拉近了距离。与电视节目遥不可及的只看不能说想把。很容易引发共鸣。这本来是一个很好的事情。

但是一旦注入太多的经济利益因素。网红直播就会出现很多问题

就是一切围绕打赏展开。于是乎各种美颜设备应运而生。各种整容日趋增加。各种擦边球博眼球直播不断出现。网络直播具有了更多的欺骗性。一些自控能力差的观众。就会做出非理性行为。互动交流成为了其次。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为了打赏。

加拿大自媒体行业,加拿大自媒体行业现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主播也不再是单个个体。而是一个团队在运作。失去了原有的朴素与情趣。更多具有现代工业批量生产特证。具有更多的人工雕刻特征。也赋予了更多金钱烙印。其一言一行更多的是让公众打赏。

为了钱。很多主播已经失去底线 就是未成年人的打赏也不放过 甚至因为未成年人更没有控制力。反而当成冤大头。不断诱使你短时间内巨量打赏自己。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引发社会巨大质疑。

人人都可以成为直播者是直播的口号。***都可以成为明星平台的优点。但***都想成为网红轻松赚钱这个社会一定存在某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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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是因为现实世界太多虚***了,演员演出的真人秀、综艺节目也都有很多为了博眼球而乱剪辑,有些是按剧本来的,太多***现象,花钱买数据***,但人们还是对别人的真实生活有窥探的欲望,网红就是满足这种需求的。

至于高端还是俗,主要在于网红本人传递什么价值观吧。这个职业本身没什么可诟病的,不管唱歌还是画画,还是会聊天,能发挥自己的专长获取一份收入,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以前人更像机器,应聘工作简历兴趣填写爱唱歌,会被嘲笑。现在人可以更像人,不再做那么多机械化的工作,当流水线上的工人,自己的业余爱好也能有用武之地,我觉得挺好的。

谢谢邀请!现在社会挣钱的道儿多了去了。靠技术挣钱的,靠嘴挣钱的,靠美貌挣钱的,靠身体挣钱的,靠力气挣钱的。等等。只要能挣钱,干啥都行。网红也一样 ,这红那红都是靠捧出来的,有人捧就有人红,才有了点击率。你上不了网,哪来的网红。

“网络红人”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或长期持续输出专业知识而走红的人。

对这个行业,我是这样看的:

1、新行业,有进一步发展潜力;

2、个人创业、发展的一个很好目标

3、要成为一个成功的网红也很不容易,除了要勤奋之外,还有有好的定位运营,以及一些运气;

4、光是短期走红的是不够的,一定要做好长期运营的准备。要做恒星,而不是流星。

5、最好有专业的团队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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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明星告自媒体侵权你怎么看?

实话实说,其中许多明星整天忙里忙外,根本不太可能会有时间和精力去广阅自媒体文章,看看是谁侵犯了自己然后再***。而这些事都是明星雇用的手下人干的,尤其是那些聘用的[_a***_]顾问或专业律师,像北京星权律師事务所朱某某一样,对这种自媒体侵权一事更是情有独钟,高度关注。发现问題,不论大小,一律挥剑上阵,不剁得你遍体鳞伤,乖乖低头,拱手赔钱决不收兵。

云南小伙王吉胜,当年一句吴亦凡是加拿大炮王的戏语,就是朱某某一纸律师函,索赔侵权费22万。最终***念其家境贫寒,判赔36500,可分期偿还。逼得王吉胜硬是打几份工,睡网吧,蹲桥洞,省吃俭用,历时一年半才还清成功上岸。所有赔偿款全部是转付给了朱某某,而并非是吴亦凡。

由此不见,替明星***的几乎都是像朱某某这样的律师。他们专吃这碗饭,有的是时间,有的是精力,有的是办法,有的是关系,只要你侵权一露头,他们就仿佛看到了票子在招手。说实在话,像王吉胜这样人的大有人在,为了出名或网红,往往头脑发热,信口开河。这正中了那些***律師的下怀,一句你拿出证据来,没有就是侵权诽謗赶紧道歉赔钱,否则法庭相见,对方哑口无言,只得任由宰割,低三下四赔礼道歉出血。

这些律師为什么爱干这个?一是胜诉机率大,对方多是不太懂法而且证据缺乏,一告必败。二是胜诉一多,名气就大,名气一大,业务更多。三是暴利。打这种官司自己可以赚得盆满缽滿。你看王吉胜案,朱某某就收了1万元律師费。这种又轻松又挣钱的活儿谁不愿意干,那他是榆木脑袋。

由此可见,与其说是明星爱告自媒体***,不如说是像朱某某这样的律師事务所或者律师,借名星授予的权利,挖墈寻蛇打,趁机扬名捞钱罢了。

(文原創。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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