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可以报道新闻吗?
首先自媒体也是分类别的,大类就是主体,有个人类。企业类。机构类
其中个人类的可以分享自己对某个事物或者某个领域的看法和见地,但是不能去采访或者报导社会类的事件,特别是有关于国家、政治、和特大新闻***,简单 来说那就是因为你没有资质,这些类别的只能给有资质的机构。
这样有资质的机构多见于像人民日报、电视台官方账号等主体账号。
而个人的账号可以发布类似于科技类的、健康类的(但是健康类的需要有一定的资质证书)、搞笑等领域。
站在个人的角度,个人类不可以报导新闻类非常正确,毕竟现在自媒体扩散速度太快,而自媒体的影响力也很大,往往作者的思想,通过作品可以传达给不同的 用户,只要作品好,那么很多人的思想和看法就和作者一样了。
如果说作者的思想观念正常还好,如果说这个作者的思想观念偏激,想想有十万个甚至上百万上千万个用户被带跑偏,那是个什么状况。所以新闻类的个人不能 报导。
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16日在京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将针对网络转载、短视频、动漫等重点领域开展版权***,规范网络直播、知识分享、有声读物等平台版权传播秩序。
据介绍,专项行动将在4个多月内开展三项重点整治:一是开展网络转载版权***,重点打击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自媒体”未经许可转载新闻作品和摘编整合、歪曲篡改、抄袭剽窃等侵权现象,着力规范网络转载行为;二是开展短***版权***,将抖音短***、快手、西瓜***、火山小***、快***、美拍、秒拍、微视、梨***、小影、56***、火萤、哔哩哔哩等热点应用程序纳入监管重点,打击未经授权***、表演、网络传播他人作品等各类侵权行为,引导企业规范版权授权和传播规则,构建良性发展的商业模式;三是开展重点领域版权***,包括动漫领域、网络直播、知识分享、有声读物平台版权集中治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影视、网络音乐、电子商务平台、应用商店、网络云存储空间等领域的版权监管,突出打击通过网络销售教材教辅、少儿出版物、音乐和***移动存储介质以及使用聚合链接、设置境外服务器等手段的侵权行为。
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强调,专项行动期间,各地版权执法部门将集中力量、快速查办各类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各互联网企业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企业举报受理和快速处理机制,加强内部版权监控管理。专项行动也鼓励社会各界向版权执法部门投诉举报。
街拍是否涉嫌侵犯隐私?什么人喜欢街拍?
我不敢街拍,怕拍都人,以后来找我,尽量避免拍摄路人吧!,你不知道走在街上的是什么人,万一运气不好遇到大人物,那要是索赔也挺贵的吧![奸笑][捂脸][捂脸][捂脸]
先[_a***_]第一个问题,有些算侵犯,有些不算。街拍是一种人文题材,属于纪实摄影一类吧,姑且不管是哪一种,它的主要拍摄对象就是人,所以很多爱好摄影的人都有一些顾忌,但很多人其实并不太确定到底哪些是侵犯隐私权,哪些不算侵犯隐私权。
通常街拍都是在公共场合,首先就拍摄来说,并不构成侵犯隐私权肖像权等,因为你还没有用于盈利,也没有对他人恶意修改、诽谤等,只要不违反上面两条就可以,当然如果被人家发现了不愿意让你拍,还是要收手的。拍摄的照片作为一般新闻发表、投稿这些用途也是没有关系的,而不是以商业盈利为目的,不然新闻记者都没法工作了,拍个新闻照片里如果一群人,岂不是要得到每个人的授权?不可能的。
回答第二个问题,什么人喜欢街拍?有太多爱好摄影的人喜欢街拍了,我就是其中一个,有很多摄影大师都是从街拍中获得灵感获得启发,我觉得只要是关注社会,关注人性,关注人与自然的摄影师都会喜欢街拍。